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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0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后续工作进展缓慢的情况说明
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王家沟商住楼是由陕西华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筹建施工的工程项目,该宗地是以延安发改备200829号,2009延市建规条9号文件精神建设施工,是按照延安市政府延政建201126号的批文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相关手续。现将目前该宗地办理情况说明如下:1、2007年8月份当时建设虎头经济实用房时,征收王家沟村土地5483亩,建设大型建材市场;其中给村上留下三产用地1098亩;由于村上经济短缺,因此,村上申请,经市、区政府同意,从项目中拿出1098亩土地,用于招商,解决建材市场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2008年城市土地局城区分局调查后,将此地列入三产遗留问题,由市土地收储中心转为统一收储后,挂牌出让。根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04号、2009年第06号会议纪要精神2011第15号文件及市政府《关于2010005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批复》(延政函201126号)土地收购储备中具体组织实施了2010005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2、在2011年6月24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陕西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120万元竞得该宗土地89004亩合59336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土地使用权,并
f于2011年7月8日履行了合同签订手续,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签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3、延安市土储发2011157号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关于2010005号挂牌出让宗地容积率变更补缴土地出让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在请示意见中2010005号宗地属遗留问题,为解决遗留问题,中心征求市住建局意见,按该项目已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平面图核算2010005号宗地出让的实际容积率(该容积率为合法批准)条件下的宗地评估地价减去原容积率条件下宗地评估地价,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合同(或出让合同变更协议)4、我公司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后在6个月内分三次付清全部价款1120万元。第一次在2011年6月14日交付款1900000元,第二次于2011年7月22日交付款3700000元,第三次于2011年10月8日交付款5600000元,又在2011年10月10日向宝塔区农业税收管理局交契税336000元。5、从挂牌取的土地使用权以来,我公司多次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容积率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市规划局明确,但市规划局按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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