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法繁刑酷的虐政。德法互补互用,使道德法律化,遵守法律的义义务和遵守道德规范的义务相一致,既止恶,而又劝盖,使“明刑弼教”的“教”落到了实处。同时,德法互补又使法律道德化,使法律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节选自张晋藩《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重心》,有改动)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A彰明刑罚辅助教育,使人民了解教育所蕴含的民族精神,表明法律不是要以惩罚人为目的。
fB儿子犯罪被判死刑,父亲行贿为儿子求情,最后判子赦父,这一事例反映明太祖到来重法律也重私情。C因为“明刑弼教”的“教”与“以德化民”的“化”二者之间存在相通性,所以都能使百廷姓“向善”。D以德化民与以法治国互补互用,能止恶劝善,可以使得法律道德化并且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以董仲舒大力宣传“大德小刑”的事例来论证汉代儒家德主刑辅的主张。B文章从德化民、以法治国两方面,较为深入地阐述了我国古代国家的治理问题。C文中用韩愈言论、朱元璋修订法律等事例,论证教化先行、刑罚居后的分论点。D对明刑弼教,文章先解释,接着列举一些朝代的事例进行分析,最后作出总结。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者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律并非一味以刑人为目的,因而守法者受到感化,违法者则会谨慎而存有戒心。B清代的立法思想承袭明代,对政刑与礼教的目的有阐述,《清史稿.刑法志》对“刑生”的原因有解释。C中国古代国家治理过程中,德、礼、刑综合使用,基础是以人为本,认真实施者国家就会兴盛。D为了减少法律的滥用、柔化法条严酷的外貌、遏制犯罪的动机等,必须以德化民,使民心向善。【答案】1D【解析】1试题分析:此题考核筛选文中的信息能力,答题时要仔细对读选项和原文,重点注意选项的表述和文中内容的整合或转述的差别。题中A项,A项,说法偏颇,“使人民了解教育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分析错误,“教育”与原文所说内容不符,这只是“弼教”原文说的是“通过彰显法律规范的内容”,还要包括“明刑”。B项,改变原意,“也重私情”改变了文本意义,原文只说“又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