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把XX建成富有活力实力魅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模范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一般岗位75名,高层次人才岗位1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现役军人;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f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20XX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关于做好20XX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X人社字〔20XX〕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20XX年5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四)其他要求
f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20XX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