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条
保修条件及期限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
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
4
f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三、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的手续;
四、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运至现场,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材料设备各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其产品合格证明。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待料损失,并顺延工期。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详见附表二)。乙方: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三、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作业施工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供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配件、设备的供应计划。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施工过程中一整套资料交给甲方;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
5
f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将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甲方的责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