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安全生产
责任书
济宁泰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一一年元月二○一一年元月
f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工程部工
根据省建设厅、市建设局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明确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在地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和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单位的社会信誉和良好形象,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责任制书: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2、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达合格100,年终经上级综合考评安全管理方面达标率100。3、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市建设局要求配备安全员,并按工程需配备经国家劳动部门培训合格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有岗位证书上岗,持证率达100。5、工程项目经理部必须与所有施工者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并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等。6、该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并报公司安全科审批。7、施工前必须对所有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经教育后可进场施工,教育率达100%。8、认真对各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面达100%。9、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工程的中、小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大型起重机械等进行验收,并指定专人维修保养,做好验收记
f录。10、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生产用品的统一管理,安全生产用品合格率达100。二、考核管理规定:1、公司经理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地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自检,班组每日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2、公司及市安监站安全检查不合格者,对工地罚款500元,省、局安全检查不合格者,对工地罚款1000元至10000元。3、凡发生一人次死亡,对项目负责人罚款2000元,项目班子人员各500元,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或事故频率超过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罚项目负责人500元,项目班子成员100元。4、对管理混乱,事故频繁给单位声誉和财产造成损失者,罚款项目负责人1000元至50000元,并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5、公司安全科督促本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促整改。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总经理室、安全科、项目部各执一份,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