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过市厅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分区规划设计。3.独立主持或编制完成过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4.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2项以上。5.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2项以上或专项规划、交通规划、重要风景区的详细规划或其他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2项以上。6.组织和主持编制过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镇规划建成区总体规划4项以上。7.参加起草或编制过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二从事建筑装饰装潢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完成过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或成片开发项目中5项有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的设计。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5.参加起草或编制过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材料、电气、建筑智能化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3.作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设计项目。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