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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主体结构质量控制
一、钢筋质量控制(一)质量控制标准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及16G101
图集,本工程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要求如下。(1)原材1、进场检查与复验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首先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
验报告,然后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进场复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准GB149912008和GB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2、抗震钢筋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2)钢筋加工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HPB300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
1
f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
的5倍。
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第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
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
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
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断后伸
重量负偏差()
钢筋牌号
长率
直径6mm~
直径14mm~直径22mm~
A
12mm
20mm
50mm
HPB300
≥21
≤10


HRB335
≥16
≤8
≤6
≤5
HRB400
≥15
4、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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