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一工业大厦土方工程有关问题的
会议纪要
会议地点:沙一工业大厦施工项目部会议时间:2012年6月29日下午4:00会议主持人:潘勇(总监理工程师)到会人:(沙一村委、建力监理、吴川建安有关现场负责人(详见会议签到表)。内容:
根据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沙一工业大厦工程项目部的工程施工联系单(GD2201SZ00703号)关于沙一工业大厦土方工程的有关事项,于2012年6月29日下午组织了由沙一村委、建力监理、吴川建安有关现场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会上,各方就工程施工联系单提到的有关土方工程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及磋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如下:1、现场的淤泥及建筑垃圾需要远运弃土,运距按13公里计算,
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基础承台外缘加2米工作面为基坑底面,按1:15放坡,底标高按设计图纸承台底标高加10cm垫层计算,面标高由施工单位实测地面标高,由监理单位现场见证签证;2、基坑回填按节约投资的原则,回填料不需要回填石粉渣,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土方回填,现场素填土能利用的尽量利用,利用部分土方工程量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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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场代表签证确认,不够部分需要远调借土回填的,运距按15公里计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施工单位实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签证确认。3、关于外运土方及借土回填的单价,按深圳市有关定额计价,根据合同规定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价。4、在中间计量时,根据施工单位的报价作为暂定价进行中间计量支付,结算时,以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核定的单价为准,作为结算单价。附件:1、会议签到表
2、《工程施工联系单》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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