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监事会领导下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模式
200403291017来源:叶育甫我要纠错打印大中小
摘要在比较分析我国目前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优劣、存在的普遍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公司内部审计的最佳管理模式是建立以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的观点。关键词监事会;内部审计;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一)公司内部审计及其管理模式去年,以美国安然和世通公司为代表的跨国公司破产和我国因审计不实而导致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虚假等问题,已引起证券市场各方的关注和深思,从而使过去在我国长期被忽视的审计行业现在备受注目。如何顺应改革开放的历史趋势,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国家审计署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对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公司内部审计的核心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其反映经营活动成果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的审核。我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从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模式。第一种是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务副总(财务总监);第二种是内部审计隶属于总经理(总裁);第三种是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第四种是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第五种是董事会领导的审计委员会。以上五种模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模式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无论从层次、地位和独立性来讲,都是较差的,内部审计机构只是开展部分日常性的审计工作,不能直接对公司决策者的决策行为、经济行为和总经理(总裁)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不能很好地实现审计的根本目的。第二种模式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层次、地位和独立性稍高,虽有利于企业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但不利于对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决策及其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审计范围相对窄小,审计工作受到一定限制。第三种模式虽然从独立性和设置层次上看都很高,但实际上由于监事会的权责不明、权力偏小等原因而使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层人员和经理层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监督检查;第四种模式与第五种模式其实功能基本相同,两种内部审计模式的层次地位虽然较高,但不足之处是其独立性值得怀疑。因为我国目前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与经理层人员的高度重合,董事会成员大多兼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