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条件和付款条件。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单位应按照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上报采购需求计划;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应按照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审核采购需求计划。第四章年度与月度工作安排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范围,于每年底下达下一年度的集中采购工作年度节点预安排(以下简称节点预安排),内容包括:(一)全年各月的开标(采购)日期;(二)规模采购标的的开标(采购)日期;(三)采购需求计划的上报截止日期;
f(四)采购工作安排建议的上报截止日期;(五)采购文件的上报截止日期。第十三条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年度执行计划范围内拟实施的采购,按季度提出采购工作安排建议,并按照采购管理范围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对年度执行计划内已完成采购文件审查且满足招标采购条件的标的,结合季度采购工作安排建议,按月下达一、二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节点预安排格式2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查原则及执行条件格式3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4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5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6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
f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节点预安排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
序号123456789101112开标月份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XXXX年1月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3月XX日4月XX日5月XX日6月XX日7月XX日8月XX日9月XX日10月XX日11月XX日12月XX日追加计划上报截止日期(若有追加计划)采购工作安排建议上报截止日期采购文件上报截止日期XX月XX日开标采购日期2月XX日备注
XX月XX日XXXX年(与XXXX年采购计划一XX月XX日1月XX日并提报)备注:1、本表所涉及的“上报截止日期”均指由分子公司上报至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的截止日期。2、采购文件包括: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若有);与非招标采购有关的采购文件。3、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