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农业执法检查,举报,移送,上级交办执法人员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局负责人审批
现场勘验
调查询问
抽样取证
先行证据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
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
执法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三日内陈述和申辩权利,重大处罚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听证
不要求陈述和申辩、听证或逾期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接受处罚(处罚决定书送达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本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受处罚
陈述和申辩及举办听证会局领导根据陈述和申辩和听证结果
不作处罚
结案报告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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