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境名苑二期
甲方: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目部(总包单位)(承包、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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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甲方为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管理、保修阶段的工作。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按照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各方遵守执行。一、乙方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前,应于书面提供项目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的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联系电话等。二、乙方承诺服从总包管理,遵守并认真执行总包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指令及要求,做好工人入职登记记录,办理工作卡、考勤卡。每人交60元押金,工作卡工本费20元,考勤卡工本费20元,共计100元,退场时交还工作卡、考勤卡退回押金,如若遗失其中一卡押金将不退回。三、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四、乙方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且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现场施工按正常程序进行,保证施工过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或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就此对甲方予以赔偿,且甲方有权利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
f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六、乙方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项目部汇报,由总包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七、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会同乙方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八、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安全部同意,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九、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