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自查报告
致: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昌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承建深圳路二标段自2011年10月10日开工以来,工程的安全、质量均符合规范要求,现就工程的安全自查情况如下:1、我施工单位每周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整改;2、焊工均持证上岗,作业时焊工穿戴好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戴好防护面罩,焊工作业范围内有焊工操作规程及其安全警示标志。3、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均正确悬挂齐全。4、现场临时用电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端子引出,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各种机械设备保证了“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器。5、现场运行管路管线6、检查中发现个别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针对于此问题,安全员立即对其教育安全知识,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均戴好安全帽。7、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按照品种、规格进行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水泥库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潮措施,分品种和型号堆放。
f8、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灵敏有效。9、有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保卫人员。10、施工用电发现个别私拉乱接现象,安全员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1、沟槽开挖均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深基坑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落实。
青岛振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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