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精神,防止肺结核的暴发流行,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肺结核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及时发现结核病重大疫情,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疫情,尽可能减少损失,保障全体学生教工的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二、概念与预案启动条件结核病重大疫情是指集体单位、社区、街道发生肺结核暴发或聚集性发病,并有继续扩散和传播的可能性。当发生结核病重大疫情时,即启动本预案。三、肺结核诊断标准参照《传染性肺结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71995,以结核病专科医院和开发区疾控部门诊断为依据。四、处置程序
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协调配合、分工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准备工作发现和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向卫生所领导汇报,由所长负责向区疾控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报告。2、各小组同时迅速做好现场调查、消毒隔离、疾病治疗、转院等医疗处理的准备工作。分工小组:总负责:李玉军副组长:侯晓楠张红梅医疗组:刘晶物质保障组:杨明3、由医疗组配合疾控部门做流调、患者处置、发现病人及疑似病例,查找病人接触者等工作。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咳痰≥3周或有咯血或血痰者)
f或疑似肺结核病或确诊肺结核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病人接触者进行PPD试验、X线胸透,可疑者拍摄胸片,疑似病例作痰涂片检查。及时将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转到肺结核病定点诊治医疗机构治疗。
4、护理消毒组即刻安置患者隔离、环境消毒及寝室教室环境消毒指导、执行医生下达医嘱等工作。
5、物质储备及药品组保证所需物品供给。五、预防措施: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结核病疫情报告工作,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2、认真落实晨检制度,与学生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定期对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X线可疑阴影者异常增加时,要及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工作,按照区疾控部门及结核病院的治疗意见做好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工作,严防校内传播。肺结核病人治疗,以门诊治疗为主。对少数伴有严重合并症和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对抗结核药物过敏或有严重毒副反应的病人,应住院治疗。病人病情稳定出院后,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