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关闭总电源。公司配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8、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工程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9、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10、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总经办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车间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的用电隐患及时上报整改。1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12、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损失在失在元以内,罚款元;损失在元以内,罚款元以内,罚款元;损元;违反规
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的,将给予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部分
一、目的
防盗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盗工作管理,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标准。二、适应范围:本公司所有部门车间防盗的管理。三、职责:1、综合部为公司防盗工作的归口管理和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在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防盗制度;(2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防盗工作;(3查处一般盗窃问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盗窃案件;(4查处违反安全防盗制度的本单位人员。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生产过程中内。(2)各部门、车间根据各岗位、区域特性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3)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四、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f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防盗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责任制。2、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品行。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灵活进行调换或辞退。3、行政安保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4、各部门车间自行排查并汇总各防盗重点部位,拟定防盗措施并监督实施。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