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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庭审提纲
(法庭审理部分)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①查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如有
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②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③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④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审判长批准,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未经批准,不准发言、提问;(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将无线通讯工具调整到关闭或者静音状态。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f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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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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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或身
份证号)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
托代理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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