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十三)其它有关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按规定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应当认真审查、核实,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到施工现场了解、落实有关情况的,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核查。law51com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的部门(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具体要求等,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没有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或安全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law110com编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第十条对未进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认真进行安全审查或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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