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北区关于机电设备完好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机电设备完好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机电设备完好率的管理,保证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实现“90〃5〃1”,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好该管理制度的有效作用,新三矿北区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开展的领导和协调工作。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成员:各单位正职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落实日常工作和每旬一次专项检查。2、采煤区、开掘区、机运区、通风区成立机电设备防爆、完好率检查领导小组。在矿安全管理部的带领下,各单位负责机电设备防爆、完好率检查工作,并将机电防爆、完好率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每单位2人),报安全管理部。第三条设备管理与指标1、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地点要符合规定,防爆
f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2、矿井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3、大型在用固定设备要做到台台完好,不能出现不完好设备。4、防爆机电设备及小型电气防爆率达100。5、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6、电缆吊挂合格率达95。7、设备待修率不得超过5。8、机电事故率不得超过1。9、建立以上设备台账,每月一检查一汇总。第四条责任追究处理1、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制,扎实有效地抓好机电设备的防爆与完好率管理工作,做好机电防爆、完好率专管和群管相结合,层层把关,杜绝失爆和不完好设备,由矿安全管理部对出现的设备失爆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追究,严肃处理。2、对机电设备出现失爆和不完好的,对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五条违反一列规定,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工长罚款300元,分管副区长罚款200元,区长、支书各罚款100元。1、对设备组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验收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设备入矿的。
f2、对检修好的设备,防爆性能不完好的设备,把关不严而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入库的。3、对不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和各类配件,把关不严而签发入井合格证的。4、对不符合完好标准,闭锁不可靠的电气设备发放的。第六条单位设备完好率低于93的,扣除本单位当月工资总数的5。第七条附则1、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北区。2、本规定解释权属新三矿北区。3、本规定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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