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学校初小学部
重点部位教师值班制度及职责
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全体教师遵守执行。一、值班时间课间操:每天上午9:3510:10上午放学:每天上午11:4012:00下午课间操:每天下午4:004:20下午放学:每天下午5:105:30二、值班地点按照分工地点站位,并疏导学生。三、值班职责1、按时值班。值班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规定值班地点。2、负责维持上下楼秩序。监督学生按规定楼梯上下楼,确保两人一队靠右行;制止学生在楼梯上追逐打闹、推搡拥挤、争抢跑跳;制止学生在楼梯上系鞋带弯腰、穿脱外套、捡拾东西、牵手搭肩、停留起哄、大声喧哗;制止学生在楼梯扶手上坐立、滑行,确保学生上下楼梯安全。3、负责开关楼梯口照明灯。值日教师要视光线情况及时开关楼梯口照明灯。4、及时处置。一旦发现有人摔倒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学生继续前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力争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5、责任追究。若因不到岗、脱岗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当班教师负直接责任。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