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时显得非常乏力。(三)公共文化投入仍然不足,保障措施不够到位。进入“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市对文化的公共财政投入无论在总量、所占比例和增长速度方面都显著提高,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财政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强,但与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多渠道投入政策还不完善,一些文化经济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不均衡,整合利用率不高。文化投入类别、区域不平衡现象仍然突出;区县(市)间、城乡间财政投入差异依然明显;一些地方多年来只保证文化部门基本人头经费,业务经费和文化设施建设经费仍然不足;许多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运转经费缺乏制度性保障;公共文化发展资金被短期或长期挪用,不能及时到位或不能到位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目标。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多样化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我市“一名城四强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杭州文化强市、文化名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一)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
f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体责任。建议成立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文化建设,区、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进一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到文化民生的突出位置。(二)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重要指标,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文化先进县(市)的重要内容。要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化、项目化、实事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共文化发展真正成为硬任务、硬指标,成为可衡量、可检查、可考核的对象。(三)明确公共文化服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