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4考试申论热点干部纪律严明加码
【背景链接】2014年1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此事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标准表述】综合分析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然选人用人,须制度先行。世易则时移,时移则备变。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12年前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面世,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新的“大纲”和“宝典”,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思路,为打造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基本遵循,概括起来,新《条例》突显了“四个新”。一是“好干部”的新标准。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用20字画出了好干部的标准像,新《条例》贯彻了这一用人导向,把“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重要思想鲜明地体现出来,在“总则”中开宗明义地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求,并在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等具体条款中,进行了详尽阐述或体现。二是“以德为先”的新原则。士有百行以德为先。孔子说:“为政以德,比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官德关系到民心所向。新《条例》增加了“以德为先”的新原则,突出了“德”在选拔任用中的前提导向作用。在以往“德才兼备”的原则中,我们更多时候只关注了干部的工作能力,给部分“有才无德”之人以可趁之机,不仅祸害一方,同时更让党和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只有具备优秀品德的干部,才能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时彰显出为官的责任,才能够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f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三是多种情形的“新禁列”。新《条例》在“考察”部分明确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等6种情形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特别是将“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以及“裸官”等排除在领导干部拟任人选之外,措施切中要害,程序化繁为简。同时,对于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题被免职的官员作出了明确的使用规定。四是深化改革的新机制。新《条例》在党管干部的基础上,把加强党的领导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