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院(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3年7月1日7月12日为期末考试阶段。为组织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对考试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一)本学期所有课程于2013年6月28日停课。(二)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三)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见附表1),考场和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大学外语考试由公共英语教研部、东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安排考场,各学院指派相应的教师监考。考试结束后,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做好试卷接收工作。(四)专业课、公共必修课于6月12日前将打印、粘贴好的试卷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学院公章。教学秘书持试卷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考务中心(文档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考务中心进行登记。报送试卷时请写明使用试卷校区、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各学院(部)要做好与印刷厂的试卷接收登记工作,如试卷丢失,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公共选修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30日,江南、江北同时进行,具体时间见选修课考试安排(见附表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6月26日、27日,江南在田家炳楼511室、江北在综合楼120教室领取,其它时间登录教务平台自行打印。请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A、两套打印、B粘贴好的试卷密封后送考务中心(江北行知楼811)。(六)本学期期末有未获学分科目(含专业课、公共必修课)的同学,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三周、第四周进行补考。专业课补考由院系自行组织,公共必修课补考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见2013年9月初教务平台上通知。(七)2013届毕业生含其它往届生有科目未获学分的学生可参加重修考试。参加重修考试学生于2013年6月1日9月2日报名,专业课重修到各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报名,公共必修课重修到教务处考务中心报名(江北行知楼811)。考试时间在下学期开学第三周、第四周。二、考试工作要求(一)本次考试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要求。(二)本学期期末考试,各学院(部)有题库的科目一律采用题
f库出题,印刷后试卷原稿由各学院(部)保存备用。(三)学校要求本学期各科目考试必须打印座位卡,按顺序粘贴座位号,学生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座位卡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打印、发放。登陆教务平台数据中心打印。(四)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