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4、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劳务费用,不得拖欠;5、乙方应按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考勤、考核等综合劳动考核,并将考核核定的工资、奖金等结果书面告知甲方;6、乙方有权查询甲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情况,发现甲方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奖金、福利的,乙方有权责令甲方纠正;7、乙方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加班工资或给予调休。8、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乙方需在日内告知甲方。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尽权利和义务的,从其规定。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f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
面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劳动者义务,或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八条情形,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的,乙方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被派遣
劳动者退回,甲方应依法妥善安置;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乙方不得退回
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六、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退回本协议期间的被派遣劳
动者。
七、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
贴、奖金等;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人民政府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公积金费用。每人每月
元。
(5)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每人每年
元,于当年一次性付清,年底按实结算。
f(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
元年。
2、结算时间和方式
乙方按
(月、季、半年、年)将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
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
酬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本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