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促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与其它高等教育的相互沟通,推进电大开放教育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免修免考的原则1、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2、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3、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4、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替代必修课程类型电大课程(含注册生)国家自学考试课程合作高等学校课程其他高等学校课程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总学分比例100%40%100%50%替代办法免修免考免修免考免修免考免修不免考
f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3)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3、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4、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5、一般情况下,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换高层次阶段课程;6、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课程开放专业暂不考虑学分
f替代和免修免考问题;7、对于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三、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1、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核表,同时应提交专业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相应课程教材(或课程教学大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