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推介服务协议
甲方: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
乙方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
鉴于:1、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拟从目标地块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第三方”)受让其合法拥有的地块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等权利)(以下简称“目标地块”)。2、乙方具备丰富的居间服务经验和资源,能够为目标地块转让事宜提供居间服务;3、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4、双方同意居间成功应满足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约定条件。
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目标地块:基本信息(勾地居间应严格按我司要求确定土地指标):
二、委托事项
1
f房地产项目推介服务协议
1、乙方须就目标地块的交易事宜,引荐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并向甲方提供关于该目标地块的重要信息,并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和撮合等服务。
2、“居间成功”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甲方与第三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或土地转让协议并生效;(2)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权属变更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甲方与第三方完成交割并取得目标地块或项目公司实际控制权;(4)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目标地块的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目标地块及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地块指标、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等)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初判,供甲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同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目标地块及项目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目标地块及项目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无法直接引荐第三方的,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应保证目标地块及项目公司各种开发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地转让,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
4、乙方在甲方与第三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5、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6、若甲方与第三方就目标地块的交易发生纠纷,乙方应主动沟通解决;若非甲方原因导致目标地块的交易未能继续履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居间费用;
7、乙方与甲方签约后不得向其他方推介本项目信息或者提供本项目居间服务,否则视为违约。四、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按交易节点按时付款;
2
f房地产项目推介服务协议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