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
f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4)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乙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f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xxxx。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f承办公证员: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xx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