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实施细则
中学教学实施细则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渠道。为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育人质量,现依据《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一维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和学科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获取、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第二维目标:
过程与方法目标: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过程与方法。过程指应答性学习环境和交往、体验。方法包括基本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具体的学习方式(发现式学习、小组式学习、交往
f式学习……)。
第三维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情感不仅指学习兴趣、学习责任,更重要的是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宽容的人生态度。价值观不仅强调个人的价值,更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科学的价值,更强调科学的价值和人文价值的统一;不仅强调人类价值,更强调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的统一,从而使学生内心确立起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1、整体性
教学目标的整体性,体现了教学目标也是个系统,它包括了课程、单元和课时目标三个层次,是一个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
2、灵活性
根据学习者在学习基础和能力方面的差异性,可将整个课堂教学目标分成三个水平:合格水平(符合课标的最低要求),中等以上水平(符合课标的基本要求),优秀水平(符合或超出课标提出的最高要求)。
3、层次性
学生任何预期学习结果,客观上都要通过达到不同层次的要求而实现,从
f较低层次目标要求逐步达到较高层次目标的要求。
不同的学习者达到的目标在层次上是有个体差异的,一个教学目标的设计也需适应这种多层次的要求。
教学目标的层次性,还指整个教育制度的目标、学校教育目标、各科教学目标、具体单元、具体课文的教学目标这些各级目标之间的关系。
4、可操作性
行为主义学派强调用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来说明教学目标,认知学派则强调用内部心理过程来描述。现在的教育心理学家一致认为,教学目标应该着重说明学习者行为或能力上的变化,显然就是要求目标要具有可测量性和可观察性。
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一)教学方法
以自主学习、任务型教学、学习策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