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深圳近年来流动人口增长迅速,2003年为55741万人,2008年达到了87683万人,2010年增加到120055万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深圳市全市累计登记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达17005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849;其中户籍人口2123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51。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增长、结构、布局等特点可以总结为“四个最”:一是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倒挂最严重,2014至2015年进行的统计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达6:1。二是人口密度全国大中城市里最高,从“四普”时每平方公里825人增加到“五普”时3597人,十年间增长了346倍,以年均1532的速度增加。三是人口年龄结构最轻。据“五普”资料,全市人口年龄平均2537岁,且2039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
f重高达6638,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绝无仅有。四是适龄劳动人口平均文化程度最低。在全市的劳动力资源中,受过中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仅占1521,而只受过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高达6652。
(三)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深圳市作为全国主要文明城市中流动人口数量颇多的城市之一,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也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近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着重抓好治安管理和劳务管理,形成“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务管理为根本,其他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使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1、制定高效的管理方案。一是确立并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属地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改革管理对象,将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具体表现为:以村社区居委会为主,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由村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集计生专干、治安员、城管员、卫生员等共同管理;二是分片负责,实行所谓的“三定,五保,四不漏,八清楚”包干责任制。三是建立了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为保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深圳市先后出台了“15”文件《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人口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
f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就业问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