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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及开发思路
一、概念、法规政策在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规定:特殊膳食食用食品的类别:
a)婴幼儿配方食品:1)婴儿配方食品;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剂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理清以上关系后,主要来讨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问题:
1、定义:
在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中规定:这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英文缩写FSMP,即FoodForSpecialMedicalPurposes。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医用食品。
分为三大类:
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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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从给予途径上又分为: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品
肠内营养是经胃肠道提供代谢需要的营养物质及其他各种营养素的营养支持方式。其决定于时间长短、精神状态与胃肠道功能。肠内营养的途径有口服和经导管输入两种。
肠外营养:静脉饮食(包括中心及周围静脉营养)。
其中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在GB29922附录A中列举有:A1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A2呼吸系统疾病A3肾病全营养A4肿瘤A5肝病A6肌肉衰减综合症A7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A8炎性肠病A9食物蛋白A10难治性癫痫A11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A12脂肪酸代谢异常A13肥胖、减脂手术在GB29922的问答中明确了其在全营养配方食品基础上可调整的营养素含量技术指标,详见: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问答第十四条。2、食品身份:在新食品安全法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一起纳入“特殊食品”。在新食品安全法第四节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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