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2014《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一、《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
f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
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
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
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
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
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包括县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