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r
  r
  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的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
  r
  第二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取费用。r
  r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r
  r
  对新增产品类别、新增检验参数和新的检验方法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制定。r
  r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本着不盈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核算的内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六项。r
  r
  第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所进行的产品质量检验。r
  r
  第六条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的规定,下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形式可收取检验费:r
  r
  (一)按照确定的检查计划、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对产品实施的定期监督检验。r
  r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对特定产品进行的全省范围的检查而实施的专项监督检验。r
  r
  (三)单位或个人委托并与检验机构签订合同的委托检验(包括仲裁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型式检定等,下同)。r
  r
  第七条下列产品质量检验不收检验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或下达任务的部门拨付检验费用。r
  r
  (一)为实施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所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r
  r
  (二)食品质量监督检验。r
  r
  (三)未纳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由各有关部门自行下达的产品质量检验。r
  r
  (四)其他不允许收费的各种形式的检验。r
  r
  第八条定期监督检验和专项监督检验的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报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备案。r
  r
  第九条对同一生产者生产的同一产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