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太湖办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标界立桩工作的函(苏太湖办〔2017〕15号)苏太湖办〔2017〕15号
省太湖办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标界立桩工作的函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宜兴市规划局、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建城函〔2016〕154号和《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等要求,自《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年)》批准之日一年内,各市、县(市)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批准的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完成景区、独立景点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工作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为设立规范的太湖风景名胜区界碑、界桩及徽志,体现太湖风景名胜区特色和标界立桩工作的整体一致性,我办针对太湖风景名胜区景区分散、范围广阔、边界复杂等特点在征求部分景区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方案
f景区、独立景点和核心景区的标界立桩包含界碑和界桩两项内容。我办在参考风景名胜区标界立桩有关要求和国内其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案例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了《太湖风景名胜区景区、独立景点和核心景区界碑界桩方案》(见附件),请各市、县(市)和景区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二、统一测绘
我办将委托相关测绘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年)对景区、独立景点和核心景区界线进行校准测绘,精确各经纬度坐标落地点。各市、县(市或景区、独立景点管理机构需配合工作,一是提供各景区基础地形图电子文件(12000地形图,或11000地形图,CAD版本),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二是按《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年)》基础上加密重要节点坐标的要求,在规划或测绘单位提出的点位分布初步方案图上,结合各自景区或独立景点不同地形地貌的情况,确定最终点位数目。三是实地测绘期间,在测景区的管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协助测绘技术员对定位点位确认、标识(需准备红色油漆、毛笔几支、50厘米左右长的、直径5厘米左右的木桩若干)。
三、制作和设立
界碑界桩的制作和设立由各市、县(市)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提倡景区间的互助共建,我办将及时发布先行景区经验供各管理机构参考,做好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界碑界桩制作和设立工作应在测绘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并符合下列规定:
范围设置
设置位置
标注内容
f项目
四至坐标点,天然和人风景名胜区名称、徽
风景名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