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的,提交工作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以及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效证明。r
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r
六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r
七派遣和借调人员,提交双方用人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材料,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r
八代理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代理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r
九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r
五、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请材料r
一申请人在申请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时,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供养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以及职工工亡前的工资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r
1.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r
2.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r
3.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
二供养直系亲属每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健在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r
六、举证时效r
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证通知书后,在15日内未提供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r
七、劳动关系的确认r
申请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因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申请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r
八、劳动能力鉴定r
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各县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机构设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医学检查和鉴定结论送达等日常事务性工作。r
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由申请人按《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提供材料,所需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r
三申请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及鉴定过程中必要的医疗检查、化验等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鉴定结论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r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r
九、工伤保险待遇r
一《条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