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号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名称:水岸名居小区物业公司:福州星之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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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水岸名居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福州星之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三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
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福州星之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
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水岸名居
物业用途:自有住房、车库、仓房
坐落:
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约合亩。
总建筑面积:46950平方米,住宅楼户数:309户。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
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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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园区路面、化粪池、铁栅栏。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和管理。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道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第十条: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第十一条:电梯、消防管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第十三条:维修服务时限:在我们的服务过程中,坚持24小时有人接待业主报修电话,急修半小时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达到百分之百。
第三章物业服务管理第一条:物业服务质量执行盘锦市房产管理局发布的《盘锦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第四章保安岗位职责第一条:注意园区内情况,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的发生。第二条:注意检查可疑人员的物品及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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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条:注意加强对园区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第四条:随时与各业主家保持联系,如有情况,及时前往协助,对可疑人员进行堵截。
第五条:负责监管园区内垃圾及物品堆放。第六条:禁止出租车及外来闲人,车辆入内。第七条: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下岗时不得擅离岗位,做私事,确保安全。
第五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