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文)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文)同时废止。
1
f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二○一○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综合基建安全管理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
2010年8月4日印发
f《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管理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基建安全管理目标、规定了基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第三条公司基建工作实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推行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公司所属单位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基建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基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简称网省公司)及其供电公司、具有工程建设职能的有关直属单位(简称直属单位)及公司所属的监理、设计、施工等企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1
f第七条公司所属企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