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开题审查、中期检查、论文审查),考核教师的指导工作,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五)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审查、论文抽检、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录入。(六)做好总结分析,向学院提交全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报告。(七)向学院推荐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八)保管和归档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
第三章
选题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题目难易要适当、工作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应训练学生查阅资料,调查分析,使用外文资料,训练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实验分析结合起来。第十条对于多人承担的同一选题,必须要有副标题且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每个题目都必须先提供一定的资料、文献、数据
f和规范等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第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需经系、院二级审核,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作题目变动须经系批准,并报学院备案,但最迟不得超过第8学期的第4周。
第四章
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在本教学环节中起主导作用,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每名专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理工类专业不超过12名,文科类、经管类及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5名。实验技术人员及兼职教师指导毕业设计人数不超过往届标准。如有特殊情况超过指导人数的须经教学服务中心审批。第十三条指导教师的资格与素养(一)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二)建议各系聘请校外企事业相关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指导学生毕业设计。(三)指导教师要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对选题比较熟悉,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具有指导毕业设计及论文写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对指导的学生进行切实的指导工作。(四)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正确的认识。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工作十分辛苦,只有认识了毕业设计(论文)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任务之后,才能自觉地承担指导工作。第十四条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