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落实《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开始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发放国家资助金的重要依据,所以要求各系结合本系实际,高度重视,做好本年度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认定范围及认定比例:一、认定范围及认定比例:1、认定范围:我院在校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经济困资格认定申请的学生。2、认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应控制在实际学生总数的30,并结合本系实际认定出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所占比例为实际学生总数的5。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附件一执行。二、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附件一执行。三、时间安排:时间安排:1、学生申请(4月20日4月24日):需要认定学生向所在系学生资助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书写内容在认定流程中规定。系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2、民主评议(4月25日4月28日):班级认定小组对申请认定学生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初步拟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3、认定结果公示(4月295月1日):各系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咨询与投诉,各系在5月2日下班前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汇总到学生处。4、学生数据整理(5月25月4日)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并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几点要求:四、几点要求:1、各系要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认定活动。2、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时,要有辅导员老师或班主任在场。3、认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能如实申报的情况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f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序号阶段责任人主要内容递交认定申请书,内容包括:1、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2、家庭经济情况的详尽描述(包括家庭经济主要来源及家庭成员情况);3、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日常消费情况;4、诚信记录;5、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