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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上风电规划海上风电规划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海上风电场选址、收集资料、实地勘察、海上风电场规划报告编制,以及用海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电网接入等专题报告的编制。1海上风电场选址海上风电场选址工作步骤如下:1了解国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确定开发意向,初步选择开发海域。2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开展海上风电场选址工作。3当地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开展海上风电场选址资料收集工作。4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等有关人员对风场进行实地勘察,初步了解项目情况。5由专业机构编制海上风电场选址报告,对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开发提出建议。2海上风电场选址需收集的资料海上风电场选址需收集的资料详见如下:
f图一海上风电场选址需收集的资料3实地勘察1、区域海上风能资源1收集、分析当地气象数据,向当地气象专家咨询。2观察邻近海岸植被倾伏情况。
f3向当地渔业居民了解海上风力情况。4现场多时段人工测风。2、接入变电站对拟接入的变电站进行考察,研究其主变压器容量、间隔设置、送出线路容量、当地最大负荷等。3、渔业资源向渔业主管部门了解渔业资源情况。海上风电场应避开近海人工养殖区域和捕捞作业区域。4、海上交通现场勘察海上风电场场址附近是否有航道、锚地、禁航区等,应避开船只航行或出入海港路经。5、军事、文物、其他保护区了解场址区域是否存在军事设施、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域或旅游景区等。4海上风电场规划报告编制
f海上风电规划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部署,由沿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省所管理海域内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再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海上风电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在沿海各省区域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出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5其他专题
各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上风电规划提出用海初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后,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沿海各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和沿海各省区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对海上风电规划用海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初步审查。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还要组织沿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编制海上风电工程配套电网工程规划,落实电网接入方案和市场消纳方案。
二、申请项目开发权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授予。项目开发单位在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开展海上测风、地质勘查、项目开发申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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