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年北京市卫生局颁发《根据2007年北京市卫生局颁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各医疗机构经市级及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符合下列基本标准审批后方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后方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本标准中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含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卫本标准中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含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卫一级医疗保健机构(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一级医院(包括:社区卫生中心、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一级医院(包括:社区卫生中心、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包括没有相应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生院、乡卫生院)包括没有相应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如门诊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二级二级医疗二级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二级医疗二级医疗保健机构是指:保健机构、二级妇幼保健院。保健机构、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是指: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是指: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三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三级妇幼保健院。保健机构、三级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具【一级机构(含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一级机构(含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备的条件】备的条件】一、房屋装备基本要求、基本房屋要求(一)基本房屋要求1、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置计划生育门诊划生育门诊室、咨询室、宣教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开展咨询室、宣教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药物流产的机构应设置门诊药物流产观察室。药物流产的机构应设置门诊药物流产观察室。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用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用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f(1)布局合理,符合《消毒技术规范》中的规定。环境应符布局合理,符合《消毒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合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并具备温控设施和合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保障水电供应,空气净化设施。空气净化设施。平方米,(2)计划生育门诊诊室:面积≥12平方米,具备专用流动计划生育门诊诊室:面积≥水洗手设备,诊查区应相对私密。水洗手设备,诊查区应相对私密。①咨询室:环境温馨,私密,便于交流。咨询室:环境温馨,私密,便于交流。②宣教室:面积、设施、宣教内容与功能任务相匹配。宣教室:面积、设施、宣教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