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
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
2
f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点评: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试用期:滥用成本将提升
《劳动法》第21条、32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21条、37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点评: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七、竞业禁止: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3
f《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竞业禁止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23条、24条:竞业禁止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
者保密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