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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对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坚持“增产不增污”,对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坚持“增产减污”,对于限制类建设项目,不再新批扩大产能的项目。
f在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的基础上,对于化工、印染、医药、制革、涉重金属等5个重点行业,研究制定项目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六、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分级建立健全已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档案,进一步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在项目监管上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在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的基础上,对水泥、炭素、化肥、焦化、生物质发电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七、确保完成专项检查任务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的部署,认真总结2008年以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抓紧自查自纠,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迎接环保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2、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抓紧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做好工作总结。3、组织开展“十一五”省批项目“三同时”检查“回头看”活动,重点针对去年尚未完成整改的建设项目,实施后督察,进一步推动遗留问题的解决。八、积极推进环评机制创新1、探索开展网上环评审批,通过科技加制度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服务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2、研究制定《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在重点行业开展环境监理试点。
f九、组织开展环评业务培训对各级环评管理人员、环评从业人员、环境监理人员以及重点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实行分类、分地区相结合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把握环境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评技能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十、不断强化环评机构管理制定并实施《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完善环评机构资质地方审查标准和程序,促进评价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级环保部门对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评机制,健全对环评机构的通报、处理机制,强化对我省环评市场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环评报告书评比活动,促进环评文件质量不断提高。主题词:环保环评要点通知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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