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充实我省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专业人才队伍,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切实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6号)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目标任务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医学技术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范围和条件(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f3、2011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选拔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符合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的有关条件要求。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3、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