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第十二章
本章简介: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1本章考试题型基本为客观题,平均分值在7分左右。今年本章重写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制度”和“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2本章考点多,且有一定难度,其中重点内容一定要把握清楚,比如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法。【考点一】外商投资项目和组织机构(三星)【考点介绍】本考点经常命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一、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4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广义)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5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注意】外国投资人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国投资人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人可以是“个人”,中国投资人不能是“个人”【链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可以是“个人”。二、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鼓励力的;类(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6)升级条款: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
c
微信公众号:gaodu
cpa1
f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项目。(1)技术水平落后的;限制(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类★(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1)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损坏人体健康的;禁止(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类★(4)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技术生产产品的;(5)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1)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允许(2)升级条款: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类经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例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