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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7m8eir77ca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千政发[2008]71号关于印发《千灯镇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关于印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浦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医疗卫生及各相关单位:现将《千灯镇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千灯镇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千灯镇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二十日主题词:卫生千灯镇党政办防疫通知2008年6月20日印发共印:40份附件:千灯镇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第一条为加强我镇的流动人口健康管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服务和管理,巩固计划免疫成果和流动人口健康管理成果,进一步控制计划免疫疫苗所针对的相关传染病,保护儿童健康和密切接触人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等,结合我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流动人口儿童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千灯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2个月以上,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儿童。第三条千灯镇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儿童纳入本地计划免疫管理,免费办理预防接种证、计划免疫项目实行免费接种,与本地儿童享有平等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待遇。第四条千灯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的管理工作;千灯镇预防保健所各接种点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第五条千灯镇政府公共卫生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宣传、部门间的协调及考核管理等工作。千灯镇预防保健所各预防接种点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1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的建证、建帐、预防接种的具体实施、资料的收集上报和计划免疫疫苗所针对的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千灯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进行主动搜索主动掌握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情况,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流动人口儿童的监护人应主动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手续。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建立每季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流动人口儿童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一)要加强与千灯镇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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