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包括抢救、报告、现场保护、调查、处理责任人、损害赔偿等。1、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办公室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2、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a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b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c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d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e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f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3、公司对工伤事故实行统一管理。4、工伤事故报告应采取快报方式,逐级完成。5、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最快向公司安监部或公司领导进行报告。6、公司领导应在接到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报告后,立即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重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死亡事故的报告不超过4小时)向主管部门报告。7、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徇私舞弊。
f9、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10、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11、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落实与处理。12、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伤事故报表,不得瞒报或迟报13、发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