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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员编配(1)第二章岗位职责(2)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章中队长助理职责(2)装备管理员职责(3)班长职责(4)驾驶员职责(5)战斗员职责(6)司务长职责(6)文书职责(7)副中队长选拔和任用(7)队长助理选拔和任用(8)装备管理员选拔和任用(10)
第三章选拔和任用(7)
行政会议(11)
第五章请(休)假管理(14)附件:1广州市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2011年)(15)2广州市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发放办法(2011年)(30)3、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34)4、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实施意见(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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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试行)第一章人员编配
第一条
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岗位设置为副队长、执勤中队长助
理、装备管理员、班长(副班长)、司务长、炊事员、文书、驾驶员、战斗员九个岗位。b5E2RGbCAP第二条各工作岗位编配数量为:副中队长2名、执勤中队长助
理2名、装备管理员1名、司务长(可兼任炊事员)1名、炊事员1名、文书2名,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执勤车辆数的15倍配备,班长(副班长)人数按照执勤车辆数确定,战斗员人数按照车辆数编配(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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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装备管理员、司务长、炊事员、驾驶员文书可以招聘未有
部队服役经历人员,一线作战人员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不得少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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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员配备数一栏表车辆类型水罐、水罐泡沫消防车化学抢险救援消防车抢险救援车排烟消防消防车小型泵浦消防车配备人数66642第二章车辆类型二氧化碳消防车云梯车高喷射消防车照明车消防车干粉消防车岗位职责配备人数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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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节中队长助理职责
第四条
执勤中队长助理协助中队干部做好部队的队伍管理、业务
训练、执勤备战等工作。第五条执勤中队长助理在队伍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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