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律伴网(lvba
365com)法律服务平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5)深中法立民终字第40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负责人陈飞龙。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海珍。原审被告:秦娅婷x。原审被告:程群。原审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彭江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4)深宝法西民初字第20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应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李祥刘欢飞陆山
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书
文章来源httpwwwlvba
365comfalvwe
shumi
shia
jia
1006714shtml
记员
陈欣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