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用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保护商业秘密事项,按照双方的《保
4
f密协议》执行。
第八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十条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第三十一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获取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权利。第三十二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第三十三条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第三十四条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九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乙方达成协议的;(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
f(四)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四)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的;第三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经济损失的;(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产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六)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