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单位
重点岗位负责人定期轮岗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管理从源头上扼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重点岗位的负责人。
二、本规定所称的重点岗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管理人、财、物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轮岗对象
在同一个重点岗位担任负责人满3年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轮岗的范围和有关要求
一重点岗位负责人轮岗可以在符合岗位条件的中层干部之间进行部门内部的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轮岗可根据本人专业在本部门内部进行。
二同一部门的正副职干部一般不同时进行轮岗。
三轮岗要充分考虑各部门干部的梯队和结构。
四轮岗要充分考虑岗位的工作性质并结合单位的实际发展和需要。
五、轮岗程序
轮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轮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由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拟定干部轮岗初步方案组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二与轮岗干部谈话听取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f三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四在全院进行公示。
六、轮岗工作纪律
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一严格执行干部轮岗程序集体研究决定轮岗对象。
二轮岗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由组织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干部接到轮岗通知后应在一周内到新岗位报到。先接工作后处理原岗位上的遗留工作确保轮岗工作的及时到位。
三对表现差、不胜任本职工作、任职期间有违纪行为的重点岗位负责人不予轮岗直接免去现有职务。
四重点岗位负责人轮岗时轮岗人员不得违反规定随意调走人员或随便带走公共物品、文件及办公资料不得干预原部门工作。
五实行轮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格的人员应当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
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f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