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桐庐县莪山畲族乡加快发展创建“中国畲族第一乡”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市委办20136号【发布部门】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801【实施日期】2013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桐庐县莪山畲族乡加快发展创建“中国畲族第一乡”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3〕6号2013年8月1日)
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以下简称莪山)是杭州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莪山的发展,切实加大对莪山的扶持力度,但由于历史和自然等原因,与国内发达民族乡镇和市内大部分乡镇相比,莪山的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发展质量还不够高,民族特色还不够浓。为促进莪山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莪山加快发展、创建“中国畲族第一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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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我市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总体部署,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旨,以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中国畲族第一乡”的要求,以“一处畲乡标志、一台畲乡精戏、一条山哈风情街、一片特色景区”为重点,支持桐庐县莪山畲族乡实施创建“中国畲族第一乡”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莪山发展水平,到2016年,力争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5以上、人均纯收入突破2万元,力争“今年打基础、明年见成效、两年出特色、三年巩固提高”,把莪山建设成为“产业提升、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生态优美、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综合实力第一”的“中国畲族第一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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